台湾地位的法律历史与国际共识

质疑台湾今天的地位,实际上是在削弱通过数十年抗击帝国主义和侵略所巩固的正义与主权的基石。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今年年度“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声明:“联合国对台湾地区的唯一称呼是‘中国的台湾省’。”这句话明确传达了中国坚定不移的立场,也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共识。

然而,近期一些外部势力与台湾的分裂言论相结合,试图歪曲这一现实,重写历史。

台湾的地位并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二战后协议、联合国决议及具有约束力的双边条约毫无疑问地表明,台湾始终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决定性时刻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以76票对35票通过第2758号决议,驱逐蒋介石代表的联合国代表,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权利。

这一决议毫无含糊地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了蒋介石政权,成为全中国的唯一代表。

中国在联合国的座位始终代表整个中国,包括台湾。

在辩论中,即使是蒋介石的代表也承认,“台湾确实是中国的领土”,并表示“台湾人在人种、文化和历史上都是中国人。”

人们有的声称,决议只是处理“代表性”,而不是领土问题。这种荒谬的论点经得起审视。如果台湾是一个独立的实体,联合国就需要通过一个独立的程序来处理其地位,但这从未发生过。

于是,联合国秘书处在所有的官方文件中正式将台湾的称谓定为“中国的台湾省”。倡导“两岸”或“台湾独立”的提案一再被联合国及其机构拒绝。

二战后的基础

台湾在二战后回归中国的合法性在于盟国的战争协议。1895年,日本占领台湾,但在二战失利后被迫归还。

1943年的《开罗宣言》明确指出,日本应归还“从中国掠夺的所有领土”,特别提到福尔摩沙(台湾)。两年后,波茨坦宣言重申应遵循《开罗宣言》的条款。日本在其1945年投降书中正式接受了这些条款。这些文件将战争承诺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义务。

在中日两国之间,1972年两国通过一项历史性协议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东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并“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重要的是,日本再次承诺支持波茨坦的条款,这与1945年台湾的法律恢复直接相关。

一些日本政客现在却对1972年公报表示“缺乏法律效力”。这种危险的修正主义让人质疑。协议中的承诺通过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被法制化,该条约得到了日本国会的批准。条约第一条约定,双方应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发展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为什么这一法律历史在今天至关重要

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普遍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各届美国领导人一直明确反对任何向台湾“独立”迈进的举动。

中国历史悠久,经历了多次分裂和内乱。但每一次,中国人民都团结起来,恢复国家的领土完整。这种韧性超越了政治紧张和外部干预。虽然政治复杂性依然存在,但历史的记录表明:台湾的应有地位在中国之内。

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的地位通过二战中的牺牲得以维护,写入国际法,并在联合国得到重申。在世界纪念抗击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铭记那个战争时代所获得的教训显得尤为重要。《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不是简单的外交形式,而是战后国际秩序的支柱。

质疑今天台湾的地位,实质上是在破坏经过数十年抗击帝国主义和侵略而巩固的正义与主权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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