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顿人行道建设争议:市长指示放宽规定

休斯顿市长约翰·惠特马尔(John Whitmire)在指示城市规划部门“使用自由裁量权,免除某些单户住宅项目的人行道建设要求”后,经过八个月的评估,发现约3700个获得批准的项目中,只有6%获得了免除人行道建设的豁免。

这一豁免措施是在对市人行道条例进行辩论后提出的,该条例要求单户住宅建设项目在物业上修建一段人行道,或在没有现有人行道的情况下支付费用。由于这一费用通常高于建设人行道的成本,导致一些孤立的人行道被称为“通往虚无的人行道”。

惠特马尔在去年九月发布的一份备忘录中表示:“在政府中,未意图的后果是你最需要关注的最糟糕事情。原条例存在未意图的后果。”

以交通为重点的倡导组织“步行与滚动休斯顿”的联合创始人凯文·斯特里克兰(Kevin Strickland)认为“通往虚无的人行道”一词是“宣传口号”。

斯特里克兰表示:“这些人行道不是通往虚无的地方,而是通往某个地方。我们并不会因为让人们免于修建人行道而增加人行道数量,所以单纯因为可能是他们街区上唯一的人行道,就发放豁免是行不通的。”

根据规划部门的数据,从九月末到五月,规划部门共发放了约3700个单户住宅建设项目的许可证。其中2247个项目“获准修建人行道”。

约1500个项目因其面临私家街或共享车道而不需要修建人行道。大约100个项目选择了支付费用而非建设人行道。另有234个因“不可行或缺乏附近连通性”而获豁免。

在应休斯顿公共媒体的请求后,规划部门最初表示无法确定发放了多少豁免,使得项目可以避免人行道和费用的要求。

斯特里克兰在六月时表示:“他们不知道是因为他们不在意。如果他们对这些数据感兴趣,早就会进行了追踪。我认为这听起来像是故意行为——不追踪它,因为他们无意向公众分享。”

在被问及斯特里克兰的观点时,规划部门在七月表示他们“得到了IT部门的额外帮助”,并提供了相关记录。

在去年九月,休斯顿市议会曾讨论是否完全取消人行道建设要求。然而,由于公众的反对,惠特马尔开始了这一豁免计划,并将该事项移交给规划部门进一步考虑。

规划部门提出了一项可以在多种情况下免除项目人行道建设要求的条例,包括地契限制禁止建设人行道、地块面积达到1英亩或更大、修建人行道被认为不可行,或在同一街区没有人行道且地点不在距学校、图书馆或教堂1400英尺内。

该部门在十月份举办了一系列社区会议,并计划在十二月向市议会呈交提案,但此事未能如期进行。

规划部门主任冯·特兰(Vonn Tran)在六月表示:“我们有很多事情在进行中,我希望能够重启这一进程,可能在夏季,八月的第一周。”

“我们刚经历了预算和整个重组——很多事情在变动。因此我们希望给它一点时间。所以我们快要重新回到这个问题上。”

纽约市卡多佐法学院教授、法学副院长迈克尔·波拉克(Michael Pollack)正在撰写一本关于人行道的书《人行道政府:美国最被忽视资源的法律未来》。书中有一节讲述了休斯顿。他主张说:“人行道不应该由邻近的物业所有者负责,而应该是城市级、政府级的一个相当集中的努力。”

他还指出:“然而,随意的豁免制度,如果用作解决这一法律要求的手段,那也是非常有问题的。”

波拉克表示,若这一制度的目标是更高效、更连贯以及更周到的规划,那么这一做法的矛盾正好与其目标背道而驰。

去年九月,市议会成员萨莉·阿尔科恩(Sallie Alcorn)提出了通过选民批准的债券进行更有意图的的人行道建设的可能性。

阿尔科恩当时表示:“我们来做吧。其他城市也这样做。这就是他们获得优质人行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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