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周《参议院法案281》的实施,地方检察官现在有能力对那些实施不可想象罪行的人寻求最高刑罚。
《法案281》,现在被称为《法案147》,首次在该州正式禁止酷刑这一罪行,并将其定为A类重罪。
该法案是由檀香山检察官办公室提出,旨在纠正州法律中的一个显著缺陷。
法案指出,“许多形式的残忍和羞辱性的虐待在刑法中得不到充分的应对。有些行为发生在严重绑架或重复袭击之后,其他行为,如饥饿或电击,可能会在不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下施加巨大的痛苦。酷刑的共同特征是施虐者对受害者施加的普遍身体和心理控制。”
根据新法律,当一个人故意对在其监护或身体控制下的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时,或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造成严重或实质性的身体伤害并且被告之前已对该人施加身体虐待的模式或惯例时,可以以酷刑罪提起指控。
如果个人对未成年人或脆弱的人实施包括掐脖子、咬伤、烙印、烧伤、电击、悬挂、饥饿、给药、限制必要生理功能并强迫受害者生活在不适宜条件等多种合格行为,并在两年内实施三次或更多次,也可构成此罪。
“在我们将此法案作为立法方案的一部分提交之前,我们的州对施行酷刑的犯罪者缺乏足够的法律。”检察官Steve Alm表示,“我们的州需要这项法律来保护那些脆弱、无法保护自己的人。在全州各地,检察官们已经看到涉及儿童的可怕犯罪,儿童受到父母或有责任保护他们的人的酷刑。为应对这些罪行,我们拥有的法律并不能充分解决这些案件中显示出的犯罪行为。”
立法者的行动受到了最近一系列高调案件的推动,这些案件涉及极端虐待和忽视,导致年轻孩子的死亡,包括:Azaeliyah Pili-Ah You,这位11岁的女孩在2023年因遭到收养母亲的残忍虐待和忽视而死亡;Geanna Bradley,10岁,法医解剖显示她遭受了长期的虐待、饥饿、身体约束(用胶带)和忽视;还有Sarai Perez-Rivera,3岁,因严重和故意脱水和饥饿而死亡。
众议院司法和夏威夷事务委员会的一份报告指出,根据现有法律,州只能将酷刑作为谋杀的加重情节进行惩罚,且只有在控方能够证明施加的酷刑是“无必要”的情况下,才能如此。
“你的委员会还发现,在2024年,有几个涉及儿童酷刑的案件;然而,现有法律并未提供适当的框架来指控和惩罚施害者。”报告指出,“你的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区分虐待和酷刑,因为它们的严重程度不同,而惩罚应该反映这一区别。”
这一措施得到了檀香山警察局、夏威夷县警察局、檀香山检察署多个部门、檀香山消防局、夏威夷县检察局和夏威夷州儿童司法中心的支持。
不过,州公共辩护办公室反对法案中的具体条款,认为其重新分类现有轻罪的部分措辞令人困惑,且未能就禁止的内容提供充分的通知。该办公室还反对将剥夺未成年人或脆弱人群的必要食物、水或衣物列为酷刑的形式,因为该定义并未考虑被告提供这些物品的经济能力。
在最终的立法批准之前,会议委员会对该法案进行了修订,以将“贫困、困苦或缺乏经济能力”作为酷刑罪的辩护理由。
图片源于:https://spectrumlocalnews.com/hi/hawaii/news/2025/06/05/new-law-establishes-torture-as-a-class-a-fel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