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科系统公司参与迫害法轮大法信徒的诉讼进展

图片源于:https://www.latimes.com/california/story/2023-07-07/9th-circuit-revives-case-alleging-california-tech-titan-aided-torture-by-china

法轮大法(或称法轮功)信徒在今年的亨廷顿海滩独立日游行中在主街上表演。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周五裁定,针对总部位于圣荷西的科技巨头思科系统公司及两名前高管的诉讼可以进入审判阶段。

法轮大法信徒在2011年指控思科向中国提供其“金盾”监控平台的技术,明知这项技术会被中国政府用来压迫宗教信徒。

他们声称,这项技术让中国可以以惊人的程度追踪信徒,并便利了中国政府对他们的残酷拘留和酷刑,后者将法轮功视为危险的邪教并予以禁止。

一审法院在2014年驳回了对思科、前思科首席执行官约翰·钱伯斯和前思科中国副总裁弗雷迪·张的这些指控。

周五的三位法官上诉小组的裁定在很大程度上推翻了之前的决定。

这三位法官虽然没有对指控的有效性作出裁定,但认为法轮大法信徒已提出了足够强的证据,允许他们在加利福尼亚州提起的联邦诉讼继续进行。

思科在一份给《洛杉矶时报》的声明中表示,针对其在诉讼中提出的指控“没有根据”。

“我们根据全球标准构建我们的产品,以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隐私和表达自由,”该公司表示。“思科始终致力于维护和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并且我们坚定支持一个开放的全球互联网。”

钱伯斯和张的律师没有回应评论请求。

法轮大法原告的律师保罗·霍夫曼表示,这一裁定对他的客户而言是“一次巨大的胜利”,同时对整个商业世界——尤其是大型科技公司——也是一次重要的胜利。

霍夫曼表示,“这意味着科技公司,以及其他公司,在任何国家都不能参与助长和支持酷刑的活动,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

第九巡回上诉法官玛莎·S·伯兹昂为这一小组撰写了意见,指出信徒们充分论证了,公司在某些行为中——部分是在美国进行——构成了“援助和教唆”中国政府华所声称的罪行。

伯兹昂指出,法轮大法信徒充分陈述了钱伯斯和张在协助中国期间,意识到“国际法违反,包括酷刑,极有可能发生”,并且他们“直接参与了对思科项目的市场推广和监督”,对国际法违反,包括酷刑的实施产生了“重大影响”。

伯兹昂还指出,美国政府、国际人权组织和其他方面已报告称,中国对法轮大法信徒实施系统性的压迫和酷刑,时间已长达数十年,甚至包括在强迫劳动营中的虐待。

据认为,有数千人已经被杀害。

在本案中,部分原告的姓名已被匿名处理,他们声称曾遭拘留数月甚至数年,并接受了持续的监视。

“原告在拘留和被囚禁在强迫劳动营期间所遭受的肉体折磨包括用钢棒殴打和用电棍电击、剥夺睡眠、被迫在痛苦的姿势下长时间坐或站,以及强迫灌食的暴力行为,”伯兹昂写道。

原告并未指控思科、钱伯斯或张的犯罪行为,而是依据公司行动对他们的虐待贡献了损害索赔。

思科可以向第九巡回法庭申请由更大的11名法官的“全体审理”小组重新考虑这一三人小组的决定,而法院可以同意或拒绝这样做。如果仍然维持周五的决定,此案将被移回下级法院,霍夫曼表示,他将开始为审判做准备——包括寻求思科的内部记录并对该公司的高管进行证言。

霍夫曼指出,思科“帮助[中国]政府设计其计算机系统,以便追踪法轮功信徒,便于他们被识别、拘留和酷刑”,并且第九巡回法院的裁定是朝着追究这家美国公司责任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