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于:https://www.uh.edu/class/economics/cego/research/economic-development/property-rights-land-misallocation-and-agricultural-efficiency-in-china/
许多经济研究发现,农业生产力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仍然相当低下,这导致了富国与穷国之间劳动生产力差异的主要原因。
另外一些研究表明,贫国农业的相对低效可能是由于资源配置不当所引发的摩擦。
在本研究中,Elaine Liu及其合作者AV Chari、Shing-Yi Wang和Yongxiang Wang探讨了如何通过减少农业土地市场的交易成本来解决这一资源配置不当的问题。
他们重点分析了中国在2003年中央层面宣布的一项具体改革,即《农村土地承包法》(RLCL)。
RLCL加强了对土地合同的合法保护,特别赋予农民合法的农业土地租赁合同保护。
在我们的分析中,我们利用不同省份在2003年后不同年份实施RLCL的事实,比较了同一农业家庭在改革前后不同的结果。
改革的实施时间因省而异,但似乎与农村经济的状况无关,这使我们能够将改革的影响与其他随时间发生的整体变化区分开来。
研究结果显示,土地租赁活动在农村家庭中显著增加。
具体而言,改革后,租赁的土地面积增加了7%。
这表明,产权改革使家庭能够通过租赁调整土地持有量。
接下来,我们分析了产权改革对整体农业生产力和产出的影响。
研究发现,在村级层面,土地改革显著增加了整体产出和农业生产力,分别约为8%和10%。
虽然土地租赁交易和农业生产力增加,但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是农民间土地再配置的情况,以及市场交易在增加产出方面的作用。
我们发现,改革促使更高生产力的农民耕种的土地增加,而较低生产力的农民耕种的土地则相应减少。
简单的分解显示,观察到的整体生产力增加中,约有88%可以归因于与改革相关的资源再配置。
我们还观察到,在相对高生产力的农场,雇用劳动力的数量增加,而在较低生产力的农场则减少,这表明了农场间劳动力的再配置。
考虑到劳动力是土地的互补输入,这一点并不令人惊讶。
政策启示
在中国之外的许多国家,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往往界定不清,这可能影响农民交易土地的能力和激励。
我们的研究证明,家庭无法以非正式方式完全解决合同问题,法律对交换权的保护对土地在农民间的有效配置以及劳动力在部门和空间间的配置至关重要。
总的来看,我们的结果确立了土地错误配置作为农业部门生产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来源,并且强调了明确的产权在缓解这一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该项目由经济科学与研究委员会(ESRC)资助,相关研究文章即将在《经济研究评论》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