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地牙哥市長托德•格洛莉亞及其團隊違反市合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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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地牙哥市長托德•格洛莉亞及其團隊定期違反市合同規定,未經市議會批准便修改開支限額,並在需要的時候遲遲未尋求同意,其結果是導致了超過幾百萬美元的其他工作未經批准,這是最新的一份審計報告所揭示的。

這份由市審計官安迪•哈瑙(Andy Hanau)發佈的50頁報告指出,審查中發現市合同中存在一系列不完整和不準確的信息,以及未書面的政策,這些問題導致了效率低下和人員錯誤。

“合同管理的角色和責任不明確,市政府缺乏正式的合同變更流程,”報告指出。

所有合同變更中,有42%總計1.55億美元的變更以不及時的方式呈交議會,或者是事後補報,甚至根本沒有呈交。

這份在數月內進行的審計於7月底發布,包含了一系列旨在改善此市在公共合同上每年上億元支出所指導的做法的建議。

聖地牙哥市採購和合同部門的官員同意這些發現,並表示將實施旨在改善這些做法的建議。某些改善措施可能需要一年或更長時間才能實施,官員們表示。

審計人員提到,自2015年以來已經發布了四份類似的報告,而一些幾年前提出的建議至今尚未完全落實。

“雖然市政府已經實施許多相關建議,但仍然有若干未解決的建議與這些報告主題相關,”哈瑙寫道。

“特別是這些剩餘的建議中,有八項與本報告中提到的主題有關:不明確的責任、需要書面政策和改進內部控制,”報告指出。

去年一項審計也發現市政府違反了自己的規則。2019年的另一份報告則指出市政府不當批准了數百萬美元的合同。

採購和合同部門的主任克勞迪亞•阿巴卡(Claudia C. Abarca)承認了最新的發現,並承諾將根據審計辦公室的建議盡快實施。

“有效的合同管理對於維持高標準的服務交付、基礎設施發展、透明性和問責制至關重要,”她在對審計的正式回應中表示。

根據這次新的聖地牙哥合同實踐的審查,自2017年以來,格洛莉亞和其前任市長凱文•福爾康(Kevin Faulconer)下的市政府官員未能獲得議會的批准,已經有近1500萬美元的合同變更,約佔所有修訂的13%。

“未經議會批准的多數合同變更增加了合同的總價值超過200,000美元,”審計人員表示。

在一個例子中,審計人員提到了一份2017年為期三年的160萬美元的水處理和供應設備合同。在2020年,該交易的金額增加到了300萬美元,但未經議會表決。

“這份合同增加了140萬美元,這超出了要求議會批准的200,000美元的閾值,”審計報告指出。“採購與合同部門及市律師辦公室批准了這一變更,即便其未獲得所需的市議會批准。”

在另一個案例中,市政府獲得了對1400萬美元設備租金的議會批准,並進一步修訂該協議總額超過1800萬美元。

但該合同隨後又兩次變更,均未經市議會批准,首次增加400萬美元,然後再增加270萬美元,報告指出。

“在四個月後,議會最終批准了一筆3250萬美元的合同增額,”審計報告指出。“雖然我們承認可能需要一些靈活性以持續提供重要的服務,但沒有文件,…便無法確定這些更改是否可允許或者是否遵循了正確的程序。”

審計人員指出,官員未能將修訂報告呈交市議會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在規則上存在混淆。

“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依賴所在部門的副市律師來判斷是否需要議會批准,但根據他們詢問的律師不同就會聽到不同的解釋,”報告說。

根據審計人員的說法,市律師辦公室表示,相關的市法條中有幾個術語不清晰,使全面合規變得更加困難。市律師們表示,該法條可能需要一些澄清修訂。

重複的法規違反限制了市政府有效管理資源的能力,審計人員寫道。

“議會對合同的審查是監督的重要職能,並保持市政府內部的權力平衡,”報告指出。“繞過市議會對合同的批准還背離了市政府旨在保障公眾透明度的規則。”

總體而言,審計共提出了13項獨立的建議。

主要的修正措施包括將一系列未經批准的活動合同變更向市議會回報以獲得事後批准。

審計人員還指出,市政府應該為議會的核准制定模板向議會提供更新信息;並制定一項政策,說明合同的電子存儲和管理位置。

他們還表示應修訂市法條以澄清議會的批准規則。

“合同管理中缺乏正式的文件和全面的政策已導致在確保遵循正確程序方面的挑戰,”審計報告稱。

阿巴卡提出了幾項實施建議的時間表。

其中一些建議的改進可以在年底之前完成,但其他一些則需要該部門直到明年年底才能落實,回覆中表示。

其中一些建議沒有提供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