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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尼基亚·欧文斯和乔纳森·斯坦的说法,费城的工资税退款计划参照了州的特殊税收宽免计划,这使得许多低收入工人无法受益,从而导致该计划的参与率极低。
如今,对于重大的社会政府政策,达成共识已变得极为罕见。然而,大多数人都同意,如果全职工作无法支付生活工资,那么我们的税制不应进一步将低收入工作者推向更深的贫困。
享有跨党派支持的进步税收政策包括联邦工薪者抵税(EITC),该计划始于1975年,旨在激励工作并补充低于贫困水平的工资,帮助了约2500万户家庭。31个州和少数地方政府还设有州级EITC。
感谢过去的市议会成员和像大卫·科恩和阿伦·多姆这样的领导者,费城历史上累退的工资税已被修订,使极低收入工人能够申请工资税退款。
该法律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人偿还全额工资税的2.3%,即3.75%的工资税。然而,根据城市税务部门的数据显示,到2022年,仅有约1800户家庭申请并被认定符合资格,平均退款为170美元。根据估算,约有6万人符合该标准,但参与率不足3%。正如2023年皮尤慈善信托研究所的报告《费城家庭的地方税负担》总结的那样,这一退款计划被称为“一个参与率低的计划,如果能更广泛地使用,将会减轻低收入纳税人的税负”。
费城的目标性工资税减免的使命与EITC的成功可退税税收政策相似,通过奖励工作、显著减少贫困并创造更公平的税收体系来惠及低收入者。
基石研究中心执行董事史蒂芬·赫尔岑伯格所进行的研究显示,工薪者的工资税抵免将经济上惠及城市,因为“提高城市的消费者需求将比平等的全面税收减免更有效果”。
低收入受益者将通过在当地企业和服务上的消费来支出退款,类似于联邦EITC的受益者所花费的方式。
那么,为什么本可以成为费城最有利于工作的反贫困税收政策却没能有效推广呢?
最大的问题在于,城市法令将工资税退款与州的特殊税收宽免计划捆绑在一起,要求申请退款的纳税人首先申请并获得宾夕法尼亚州的特殊税收宽免。
后者的资格标准排除了许多低收入工人,因为它禁止单身人士年收入超过8750美元,以及有孩子的已婚夫妻年收入超过24750美元。
而联邦EITC的收入限制是州标准的两倍,这影响了城市工资税退款的标准。
根据皮尤研究的其他因素,包括所需的文档数量、相对复杂的计算方式,以及普遍缺乏意识和宣传。
一个不平等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得对完全免除3.75%工资税的障碍加大:被拒绝退款的1.5%工资税是根据宾夕法尼亚州的地方政府合作法例收取的。在20世纪90年代的某个时期,这被当成是发行给该市的PICA债券的担保,然而这些债券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在一个荒诞的情况下,每年收取的1.5%(约7亿美元)仅在一两天内被归还给该市。
然而,该州最近在没有考虑该市认为这是低收入工人完全工资税退款障碍的情况下,重新批准了州PICA 1.5%工资税法。
那么,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改革这种情况呢?市长和市议会可以共同努力,修订市法,将工资税退款与州特殊税收宽免计划分开,并建立更为合理的贫困资格标准,像联邦EITC那样。
在2023年9月6日,费城助理市律师玛丽·麦克道就工资税退款改革的提议发给税务改革委员会的备忘录中,也同意我们认为工资税退款法律可以采用来自州PACENET法规的更慷慨的收入限制——这是市议会在其低收入和老年房地产税冻结计划中于去年通过的收入标准。
市律师还同意,文件和文档要求可以简化,并建议市政府可以对工资税退款的通知进行自动化,采用更多的宣传和推广措施。
最后,为了实现对低收入工人的完全工资税退款,城市可以在满足其对州PICA法律的“收取”1.5%工资税的义务后,使用很小一部分返回城市财政的款项来实现完全工资税退款。
地方税收公平是我们所有人都应当共同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