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联邦法官裁定限制诱导性大麻产品合法

一名联邦助理法官最近裁定,阿拉斯加州在2023年采取措施限制诱导性大麻产品时并没有违反美国宪法。

根据5月23日发布的命令,法官凯尔·里顿对阿拉斯加工业大麻协会提起的诉讼做出了有利于州政府的裁决,从而维护了阿拉斯加自然资源部实施的相关法规。

这项法院命令意味着,诱导性大麻产品在阿拉斯加将继续保持非法,除非通过持有许可证的 marijuana 零售商出售。

阿拉斯加州助理检察长凯文·希金斯对此表示:“能够参与制定这些法规的过程让我感到很有成就感,当我们成功防御2023年的初步禁令申请时,我感到非常高兴。”

希金斯通过电子邮件补充道:“不过我并不想过于自鸣得意。农业部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时,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这个案子的论点很简单,这可能也是原告没有对简易判决动议提出反对意见的原因。”

负责代表原告的律师未对此消息作出回应。

早在2014年,阿拉斯加州就已经合法化了大麻的娱乐性销售和使用。 随后,州政府建立了一个严格监管的市场,只有获得许可证的企业能够合法种植、加工和销售大麻。

根据2018年的联邦法律以及2021年通过的州法律,含有低于0.3%四氢大麻酚(THC)的大麻植物被视为大麻,而不是受更严格监管的 marijuana。

尽管这些大麻产品仅含有微量的精神活性成分,但它们可以被提取、加工并转化为诱导性产品,以供便利店、加油站等非据信州大麻监管机构约束的商店销售。

虽然大麻在联邦层面上仍被禁止,但大麻在阿拉斯加的零售商依然面临更多限制,而社交媒体公司通常会限制大麻广告,这使得大麻市场面临不平等的竞争。

因此,大麻零售商呼吁采取行动,州长迈克·达赫利维组织的工作组建议州政府采取措施限制诱导性大麻产品。

阿拉斯加农业部在2023年实施了这些规定,随后引发了本月解决的诉讼。

原告主张该部门的法规违反宪法的至高条款、违反了休眠的商业条款、构成监管征收并且由于模糊性无效。

在每一种情况下,里顿均裁定原告败诉,向州政府倾斜。

在法律争议初期,美国地区法官香农·格里森拒绝了原告请求初步禁令的请求,使州政府在案件进展中可以执行其法规。

在今年,阿拉斯加农业部和阿拉斯加酒精和大麻控制办公室的执法人员已从安克雷奇的三家企业和费尔班克斯的一家企业中查获了产品。

阿拉斯加大麻行业协会的主席特雷弗·海恩斯(Trevor Haynes)表示,虽然协会对州政府监管大麻的方式有些疑虑,但法院维护了诱导性大麻产品的规定,这一结果还是值得肯定的。

他说:“这可以防止人们在法律灰色地带出售大麻。为了消除所有精神成分的痕迹,所需的特殊设备非常昂贵,对小型阿拉斯加企业而言,经济上并不可行。”

作为一家纯粹的工业大麻公司,他理解双方的立场。 他认为虽说规则不完美,但确实可以确保州内不产生诱导性大麻在法律上的灰色地带。

图片源于:https://alaskapublic.org/news/politics/2025-05-29/judge-alaska-limits-on-intoxicating-hemp-products-do-not-violate-the-u-s-co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