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推翻176年古老堕胎禁令

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的自由派多数于周三裁定,推翻了该州176年的堕胎禁令,裁决以4-3的结果认定该禁令已被更新的州法律所取代,这些法律对堕胎程序进行规范,包括限制堕胎的法令,仅在胎儿能够存活于子宫外之后才会实施刑事处罚。

此项裁决并不令人意外,因为自由派法官在高院占据主导地位。法官之一在两年前的竞选中曾明确承诺将支持堕胎权,他们在11月的口头辩论中也激烈抨击了这项禁令。

1839年,威斯康辛州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被广泛解读为对堕胎的近乎全面禁止,任何人(除了母亲或在医疗紧急情况下的医生)均不可毁坏“未出生的孩子”,否则将面临重罪。

直到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罗伊诉韦德案”作出法律化堕胎的决定后,此禁令才被暂时撤销。然而,立法者们并未正式废除该法,因此保守派人士认为,2022年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重新激活了此禁令。

威斯康辛州民主党检察长乔什·考尔于同年提起诉讼,认为自“罗伊诉韦德案”生效近半个世纪以来,立法者所通过的堕胎管制法优先于这一古老禁令。考尔特别提到1985年的法律,基本允许在胎儿生存能力之前进行堕胎,因为一些胎儿在怀孕21周后可在医疗帮助下存活。

根据“罗伊诉韦德案”的规定,威斯康辛州的共和党立法者还通过了一些法律,这些法律要求女性进行超声波检查、在堕胎前等待24小时、提供书面同意,并要求医生在场亲自提供药物以促成堕胎。

此判决的大多数意见认为:“立法机关通过立法全面涉及关于堕胎的几乎每一方面,隐含地废除了这一近乎全面禁止堕胎的法律。”法官雷贝卡·达莱特在判决中指出。

谢博伊根县地区检察官乔尔·厄尔曼斯基在法庭上为1849年的禁令辩护,认为它与新的一系列堕胎限制法律可以并存,就像针对同一罪行的不同处罚可以共存一样。

丹县巡回法官黛安·施利珀在2023年裁定,1849年的禁令禁止“胎儿杀害”,她界定为未经母亲同意而杀死胎儿的行为,但不包括自愿堕胎。

自该裁决后,州内的堕胎服务得以继续,但州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使得提供者和患者更加确定,在威斯康辛州堕胎将保持合法。

厄尔曼斯基请求州最高法院推翻施利珀的裁决,但未等下级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

自由派法官在决定如何裁决时几乎没有掩饰自己的立场。法官珍妮特·普罗塔谢维奇在竞选期间公开表示她支持堕胎权。在口头辩论中,达莱特将这一禁令称为由19世纪掌握权力的白人男性所起草,而法官吉尔·卡罗夫斯基则将该禁令比作女性和需要医疗救助的儿童的“死亡令”。

根据AP VoteCast的调查显示,2024年威斯康辛州的选民中,62%的人认为堕胎在所有或大多数情况下应该是合法的,而约三分之一的人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非法,仅有5%的人认为应该在所有情况下都不合法。

在反对意见中,法官安妮特·齐格勒称该裁决是“令人瞠目结舌的司法意志表现。”她认为,自由派法官屈服于他们个人的倾向和民主党选民,指责普罗塔谢维奇在竞选期间承诺了这一裁决。

齐格勒指出:“简而言之,我们法院无权取代立法机构,为使四位法官的个人倾好成为法律而随意创造法律理论。”

厄尔曼斯基的律师安德鲁·菲利普斯未能立即回应周三上午的电子邮件请求评论。考尔的发言人莱利·维特金也未能立即回复电子邮件。

威斯康辛生育权生命协会执行董事海瑟·维宁格对此裁决表示“深感失望”。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自由派法官未能指出明确废除1849年禁令的任何法规。

她表示:“声称废除是隐含的,这实质上是在法庭上立法。”

威斯康辛计划生育协会在2月时请求最高法院裁定1849年禁令是否合宪。法院以没有解释的方式驳回了该案件,引来了齐格勒和保守派法官丽贝卡·布拉德利的更多批评。

在今年四月,民主党支持的苏珊·克劳福德战胜保守派的布拉德·希梅尔赢得最高法院的一席空缺,确保自由派将继续在四人对三人的优势下掌权,直到至少2028年。克劳福德尚未宣誓就职,因此并未参与周三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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