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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日益挑战二战后形成的东亚秩序。
除了朝鲜半岛和台湾之外,中国开始对冲绳等问题提出质疑。
东亚战后国际秩序的形成经历了一系列在朝鲜战争前后签订的条约,1950年代的秩序在1970年代做出了调整,以适应对台湾(中华民国,或ROC)的处理,奠定了当前现状的基础。
在挑战这一秩序的过程中,中国试图改变军事安全格局,这在其在台湾海峡的军事行动中得以体现。
与此同时,中国在国内外部署新的言论,以引发对现有秩序的质疑。
部分内容是对“旧金山体系”的否定。
旧金山和平条约是一项与日本这一战败国签署的和平条约,于1951年9月8日签署,正值朝鲜战争期间。
该条约于1952年4月28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和中华民国(ROC)均未被邀请参加相关会议,日本于1952年4月28日签署了与中华民国的单独和平条约,即《中华民国与日本之间的和平条约》。
在旧金山和平条约签署后不久,日本与美国之间签署了《日美安全条约》。
可以说,这些和平条约和日美安全条约定义了战后日本的地位。
在这些条约签署的同时,美国还与韩国、中华民国(台湾)、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签署了安全条约。
这些条约成为了战后美国在西太平洋安全体制的基础。
中国长期以来一直表示对旧金山条约不重视。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合理的,因为中国不是该条约的签署方。
毕竟,中国始终认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具有重要意义,而中国是两个宣言的参与方。
早在1951年8月15日,中国就以外交部长周恩来的名义发布了关于旧金山和平会议的声明。
在该声明中,周恩来明确指出:“由于PRC被排除在该条约的准备、起草和签署之外,其对中国领土和主权的裁决,包括对台湾的主权,因此是非法和无效的。”
关于旧金山和平会议及和平条约的这些保留意见是在朝鲜战争背景下提出的。
然而,鉴于台湾问题在美国和中国之间日益成为争论的焦点,尤其是在本十年,中国重新强调了其在1951年的声明。
这一点在2022年8月发布的文件《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的统一》中尤为明显。
值得长篇引用,这份文件的注释2中提到:
“在1951年9月4日至8日期间,美国召集了一些国家在旧金山举行所谓的旧金山和平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均未受邀参加。
在这次会议上签署的条约,通常称为《旧金山条约》,其中包括一项条款,依据该条款,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群岛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要求。
这一条约违反了由包括美、英、苏、中在内的26个国家于1942年签署的《联合国宣言》的条款、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以及国际法的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被排除在其准备、起草和签署之外,因此其对中国领土和主权的裁决——包括对台湾的主权——是非法和无效的。
中国政府始终拒绝承认旧金山条约,并从未偏离这一立场。
其他国家,包括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和越南等,也拒绝承认该文件的权威性。”
这些保留意见不仅体现在这些政府文件中,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CASS)及其他地方的研究者中表达。
对旧金山和平条约的保留意见不仅与台湾地位问题有关,还与南海的南沙群岛和冲绳等问题密切相关。
中国可能试图回溯到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质疑旧金山和平条约,该条约在恢复战败日本的国际地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持续关注中国在这一话语和历史上的表态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