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顿租客面临搬迁困境:法律专家提供指导

图片源于:https://www.click2houston.com/news/local/2024/10/22/ask-amy-houston-tenant-frustrated-after-apartment-forces-sudden-relocation/

休斯顿 – 休斯顿的租客常常对与房东打交道时的权利产生疑问。约50%的休斯顿居民是租客,当房东做出影响租户生活状况的决策时,争议可能会产生。

最近,一位休斯顿居民爱德华·萨利纳斯(Edward Salinas)联系以表达他对公寓楼的沮丧。

萨利纳斯解释说,他所住的公寓突然决定修复其建筑的基础,迫使一楼的租户搬迁。起初,公寓管理层告知租户这次搬迁将快速且简单,计划在十月初进行。然而,由于延误,萨利纳斯被告知他需要立即迁出他那间两卧室的单元。

尽管萨利纳斯支付了两卧室公寓的租金,但他被告知将被迁到一间一卧室的单元,且没有任何补偿或退款。

萨利纳斯表示:“我要求退款,因为我被迫搬家并为了一个更小的单元支付额外费用。他们告诉我不会给任何退款。”

更糟糕的是,公寓只支付了两小时的搬家费用,萨利纳斯还得自掏腰包来支付转移公共设施等额外费用。他还对新地点的安全性表示担忧,形容那里又暗又带有强烈的 marijuana 气味。

法律对此类公寓变更有什么规定?

根据休斯顿大学法学教授瑞安·马尔克斯(Ryan Marquez)的说法,德克萨斯州财产法典并未具体涉及萨利纳斯的情况。然而,该法典涵盖了影响租户健康和安全的维修,以及在自然灾害后,如果公寓的大部分变得无法使用,租户可以采取的措施。

马尔克斯建议租户仔细检查他们的租赁协议。如果租约中指定了公寓号码,房东在没有租户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强迫租户搬迁。任何关于搬迁或返回原单元的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对于没有当前租约并以月租形式租房的租户,房东仅需提前30天通知,以结束租约。

租户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马尔克斯建议租户:

检查租约:确保租约中明确指定了公寓号码,并且当前有效。

获取书面确认:所有关于搬迁的变更或协议应记录在案,并由租户和房东双方签字。

了解通知要求:没有租约的情况下,租户和房东皆可提前30天通知结束租约。

如果房东通过强迫租户搬迁违反了租赁协议,租户可以选择在小额索赔法庭提起诉讼,以追讨损害赔偿,包括超额租金的退款。

更多信息:休斯顿租房公正,休斯顿公寓协会,您还可以浏览以往的艾米咨询内容以获取更多帮助。

额外帮助:给房东写信的模板。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艾米·戴维斯(Amy Davis),邮箱是askamy@kprc.com以获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