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https://www.mercurynews.com/2023/06/29/hawaii-man-loses-bid-to-keep-license-plate-deemed-offensive/
夏威夷男子因车牌被认定冒犯他人而失败
夏威夷檀香山地方法院日前驳回了一位男子的申请,他试图保留一块被认定为冒犯性的车牌。
据悉,该男子名叫约翰·杜兰,他之前申请了一块车牌,上面印有拼写为”H0LY GR41L”(注:号替代字母O,且1替代字母I)的字样。然而,夏威夷州部分居民将这个字样解读为”Holy Grail”(圣杯),并指出它太过冒犯且不恰当。
一位名叫伊娃琳·斯密斯的夏威夷居民就此发起了一项请愿活动,呼吁政府拒绝该车牌的申请,并称其涉及对宗教信仰的不敬和冒犯。据了解,此请愿活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共鸣,很快便吸引了超过5,000人的签名支持。
根据夏威夷州的规定,所有的车牌都必须通过审核,并且禁止使用冒犯性或不恰当的字眼。当局认为,该车牌上的字样存在着不当内容,并不适合在公共场合使用。因此,夏威夷交通部门拒绝了杜兰的申请。
杜兰对夏威夷交通部门的拒绝提起了上诉,并坚称他的车牌没有任何冒犯性。他辩称,这只是一个无宗教内涵的单词游戏,并不故意侮辱或冒犯他人。然而,法院最后判决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并确认了交通部门的决定。
斯密斯对法院的裁决感到满意。她表示,这个结果可以向其他人传递一个重要的信息,即不应该将冒犯性的内容出现在公共场合。她补充说,尽管有人主张言论自由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毫无限制地冒犯他人。
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和冒犯的讨论。一些人认为,言论自由是不可侵犯的权利,无论内容如何,个人都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然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在公共场合,个人的言辞必须尊重他人的感受和尊严,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文明。
夏威夷交通部门表示,他们将继续审查和审核车牌申请,以确保没有任何冒犯性或不适当的字眼出现在车牌上。这一事件被视为夏威夷州对冒犯性内容的零容忍政策的体现。
总之,尽管该男子强烈坚持他的车牌没有冒犯性,然而夏威夷檀香山地方法院的判决否定了他的主张。这个案件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与冒犯的辩论,同时也再次提醒人们,在表达观点时需要充分考虑他人的感受与尊严。夏威夷交通部门将继续审查和审核车牌申请,以确保公众使用的车牌不包含任何冒犯性或不适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