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地区闲置公共土地可用于住房建设,报告指出潜力巨大

图片源于:https://www.bostonglobe.com/2024/11/12/business/housing-state-owned-land-massachusetts/

根据波士顿指标(Boston Indicators)发布的年度大波士顿住房报告卡,报告发现,若将仅5%的闲置土地用于住房建设,或许可以容纳85,000个住宅单元,足以容纳20万人或更多。

报告指出,波士顿地区实际上拥有一个未开发的资源,可以帮助解决住房危机:大约四分之一的波士顿地区土地为公共拥有,包括112,000英亩完全闲置的土地。

当人们被问及为什么波士顿地区不建造更多住宅时,有些人会说,这里已经没有足够的土地了。随着该地区的发展,波士顿及其周边城市和郊区的可开发土地已被抢购一空,这使得解决迫切需要建立数千个新住房的住房危机变得复杂。

波士顿大学政治学教授、报告作者之一的凯瑟琳·爱因斯坦(Katherine Einstein)在该报告发布的活动上表示:“我们拥有这个神奇的资源来建设更多的可负担住房,而我们正在浪费它。”

“我们知道在像波士顿这样的地方,建造住房的成本是如此之高。如果我们想要生产更多可负担住房,还有什么比拥有免费的土地更好的呢?”

然而,单靠将公共土地用于住房开发并不能完全解决住房危机。建设成本、基础设施及其他障碍同样妨碍了建设,正如土地的可用性一样。报告指出:“在面临到2030年需要20万套住房的州,利用大波士顿地区的公共土地具有巨大的潜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新想法。前州长查理·贝克(Charlie Baker)和州长毛拉·希利(Maura Healey)都承诺研究开发州拥有土地的可能性,而希利的住房债券法案在今年早些时候通过,取消了对州-owned 地点的许可障碍,并拨款3000万美元帮助开发商获取土地。

在剑桥,40 Thorndike St.的开发项目在前米德尔塞克斯县法院的地点开业,项目结合了可负担住房和办公空间,是近年来最大的一块州-owned 土地改建项目之一。

但两位州长的支持尚未推动太多进展,报告发现,主要是因为地方层面的障碍。

一个障碍是,公共土地的销售和开发受到州采购法的管辖,这在典型的市政许可过程中增加了复杂的监管程序。

另一个强大障碍是地方对新住房的反对,这种反对在市政拥有的土地上尤其强烈,城镇对此拥有明确的控制权。尽管州政府近年来推动市政当局使用公共场地建设更多住房,但一些市政当局选择将土地用于保护或其他用途。

有时,空置市政用地上的拟议项目会因为规划委员会或选举委员会简单拒绝开发计划而被搁置。在其他情况下,城镇甚至会耗资购买空置土地,以将其纳入市属控制,显然出于防止开发的目的。例如,在皮博迪,市长泰德·贝滕科特(Ted Bettencourt)在市议会的支持下,在去年用约720万美元的市和州资金购买了一块80英亩的未开发土地,原因是开发商想在那里建设住房。

报告指出,州政府应该简化公共土地的处置流程,以减少开发商面临的障碍。解决方案的一种方式是建立规则,允许在市政土地上的某些密度上进行开发,以便开发商可以提出按照权利项目(by-right project)提案,绕过地方批准过程。希利的债券法案包含了一个条款,允许在州有土地上按照权利开发,只要其密度至少为每英亩四个单位。

爱因斯坦说:“这些社区中,小型可负担住房开发商没有理由要经过设计审查两次来建设少量的可负担住房。”

“我们需要找到方法,让这些在公共土地上建设我们希望看到的深度可负担住房的开发商更容易去做这个。”

安德鲁·布林克(Andrew Brinker)的联系方式是andrew.brinker@globe.com。